2023-03-07
3377
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
第 一章 总则
第 一条: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与建设,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具体实际,制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。
第二章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及职责
第二条: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站领导小组,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协调、建设与管理工作,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组长:李永生(高 级工程师、研究院院长)
副组长:焦振凯(人力资源部长)
成员:黄建丰(工程师、研究院副院长)
张锦波(工程师、支护所所长)
郭伟杰(工程师、运输设备所所长)
付 亮(工程师、运输设备所副所长)
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:焦振凯(兼)
成员:刘远、刘晓东、王林丽、刘朝兵
第三条:工作站领导小组具体职责:
1、负责制订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发展计划,制修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,制订博士后招收计划;
2、负责博士后工作站项目研究、项目制定及与省博士后研发团队的项目沟通与对接。
3、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研发成果的验收、评审、申报等工作。
4、负责对进入工作站的博士等高层次研发人员的项目考核、年度考核等工作。
5、负责对研发项目经费的申报、使用、监督和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博士后在工作站工作期间的思想品德教育、科研指导、检查考核和服务保障等工作。
7、有权对博士后在工作站工作期间提出奖励、晋升、解聘等。
第三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选拔与招收
第四条: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,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。
第五条:博士后研发人员实行公开招聘,平等竞争,择优录用,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,选拔进入工作站进行工作的博士生。
第六条: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,品学兼优,身体健康,年龄在40岁以下者,均可申请到工作站开展研发工作。
第七条: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,结合科研项目水平和数量,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并经公司领导批准,办理进入工作站手续。
第四章 博士工作站研发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福利待遇
第八条:博士后被公司工作站聘用的正式人员,享受公司高 级技术职务人员的同等待遇。公司为博士后研发人员提供住房一套(电视、空调、家具、水电气配备齐全)、手提电脑及相关的研发设备。
第九条:进公司工作站的博士生对象或爱人属本科以上学历、专 业对口的的愿到公司研究院工作的,公司予以录用,享受公司大学生待遇。
第十条:博士后研发人员愿意到林州本部工作的,公司提供市区住房一套,十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。
第五章 研发基地对进入基地研发人员的考核、奖惩
第十一条:进入工作站的博士生与公司签订协议的正式人员,不得兼职其他单位的研发工作。
第十二条:博士生在工作站工作期间取得成果的,按照《博士后工作站研发人员奖励制度》给予奖励。
第十三条:进入工作站的博士生在工作期间,取得职务发明专 利、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。如发现将发明专 利、科研成果转让第三方的,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,并给予辞退。
第十四条:进入工作站的博士生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,一旦发现有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行为的,甲方可以给予 经济处罚,并给予辞退。
第六章 经费保证
第十五条:公司按照销售收入3%提取研发经费,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工作站经费开支,保证工作站经费足额开支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五条:此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公司博士后工作站领导小组